7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抓好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通知》,从聚焦重点领域、健全保障机制、营造良好环境等4方面提出了17项工作措施,推动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
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
通知明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交通、水利、清洁能源等重大项目。各地要从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中,选取投资回报机制明确、投资收益水平较好、适合向民间资本推介的项目形成重大项目清单。
同时,要建立统一的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平台,便于民间资本更便捷地获取相关项目信息。为促进民间投资项目落地实施,中国将建立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从融资、用地、环评等方面加大要素保障。
建立民间投资问题反映专栏
同时,还将优化民间投资项目管理流程。建立民间投资问题反映专栏,收集民间投资遇到的以罚代管、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等重点问题线索,搭建起民间投资问题反映和解决渠道。
设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支持地方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调整设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每年支持20个民间投资增速快、占比高、活力强、措施实的地级市,由地方将专项资金用于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建设。
优化对民间投资项目融资支持
在完善融资支持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抓紧梳理准备推送给银行的民间投资项目清单,引导银行加大对民间投资的贷款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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