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印发《杭州市智能网联汽车高精度地图管理规定》的通知,明确为加强高精度地图管理,规范使用高精度地图,促进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维护地理信息安全,特制定此规定。
《规定》共十二条,从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基本条件、技术标准、保密处理、审批流程和监管机制等方面进行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1.该规定适用于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高精度地图数据采集、存緒、传输、处理、制作、使用等活动。
2.高精度地图管理工作遵循依法依规、全程监控、管服并重、安全可控的原则,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3.从事高精度地图生产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测绘资质,或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开展相应的测绘活动。
4.高精地图生产应当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智能网联汽车道路基础地理数据规范》技术标准要求,遵循相关规定,规范数据采集、地图要素的制作和表达。
5.高精度地图应当采用国家认定的地理信息保密处理技术进行保密技术处理。
6.《规定》明确了高精度地图在公开使用或交付应用前,按规定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报送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进行地图审核,依法取得审图号。
7.《规定》明确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通过杭州市智能网联车辆数据应用安全监测平台,获取智能网联汽车测试与应用活动中高精度地图使用的相关信息,联合有关部门依法组织开展高精度地图应用试点监督检查工作,加强过程监督和实地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并监督整改。
《规定》特别指出,所涉及的“高精度地图”,是指主要用于智能网联汽车辅助驾驶使用、位置精度较高的电子地图。高精度地图主要包括L4级及以上自动驾驶系统地图和L3级及以下自动驾驶系统地图。
据悉,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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